学术争鸣丨抗VEGF药物是否应该成为ROP的标准治疗方案?

  • 2020-12-29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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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抗VEGF药物目前在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的治疗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关于其使用,尤其是系统安全性方面仍旧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在本届AAO会议上,来自美国斯坦福大学的Darius M. Moshfeghi教授和美国奥克兰大学Michael T Trese教授就“抗VEGF药物是否应该成为ROP的标准治疗方案”的辩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Darius M. Moshfeghi教授:抗VEGF药物对ROP的治疗非常有效
 
Darius 指出,既往研究表明,抗VEGF药物24小时内即可快速起效,ROP患者可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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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网膜固定术这种治疗方式虽然可以带来解剖学上的成功,但损害了视网膜的结构功能,不完全的视网膜固定术就像药物治疗时未使用足够的剂量,无法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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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抗VEGF药物和激光的对比研究表明,抗VEGF药物对于改善ROP患者疾病具有明显的效果。此外,激光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对医生的要求较高,而抗VEGF药物的注射更加容易实施,对婴幼儿患者更加友好。同时,研究表明抗VEGF药物对于治疗ROP长期有效,在一到三年内可以多次使用,并可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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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抗VEGF药物的使用可导致ROP患者出现病情回退,既往研究表明,96.7%的贝伐单抗注射眼在60周后出现眼底发育未成熟。但总的来说,与激光治疗相比,抗VEGF药物对于ROP的治疗效果更好。贝伐单抗优先适用于一期治疗,而激光治疗需要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操作,更费周折。
 
Michael T Trese教授:抗VEGF药物不应该成为ROP的标准治疗方案
 
治疗标准的定义明确规定,医生有义务告知患者任何可能导致患者重新考虑手术的治疗风险和利益冲突。Michael教授指出,在美国用于ROP患者的抗VEGF药物尚未被批准,此外目前还没有一项记录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显示出令人信服的统计证据,表明抗VEGF药物治疗ROP比激光治疗ROP更好。
 
Michael 教授提到,激光治疗预后欠佳的研究经常出现,可能与激光治疗效果不良相关。既往研究表明,一期ROP激光治疗后的复发率如图4,激光治疗在大部分患者中均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激光治疗效果欠佳的数据较少,且缺乏相应的影像学资料。在2018年欧洲眼底会议上宣布了两种治疗有效性差异的p值为0.0254,未达到预先指定的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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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抗VEGF药物治疗ROP可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既往研究表明系统性的暴露于抗VEGF药物而言,具有发生药物副作用的风险,已知的视网膜挤压脱离风险需要非常长的随访时间去监测,另外已知的风险包括眼内炎、白内障、视网膜损伤。Regeneron赞助的“蝴蝶眼研究”有希望提供丰富完善的影像学资料,将适当的激光训练和摄影定位作为一个完整的激光治疗方案,然而目前结果还未公布。
 
两位专家引经据典、唇枪舌战,引来大家关注围观,线上专家也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补充和讨论,现场学术气氛十分浓厚。关于ROP标准治疗方案的选择,是抗VEGF药物治疗还是激光治疗,您有什么看法?不论大家持什么立场,患者安全始终都摆在第一位,这也需要我们临床医生不断的探索和学习,共同期待未来有更多更好的临床方案惠及ROP患者。

 

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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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 Linda Gareth
    2015年3月6日, 下午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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